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废气在线监测系统维保-2026年至2028年项目(招标编号:GW2025-QY393)补充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五章第4.4.1条款修改为:4.4.1★投标人须委托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对本次维保的有组织废气在线监测设备每季度进行1次校验,并向招标人提供有关的检验(检测)报告[至少带有CMA认证资质标识并盖有检验(检测)专用章或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投标人须承担连带责任,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与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或服务委托协议。上述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须满足以下要求:
4.4.1.1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即CMA资质认定证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有效资质证明;
4.4.1.2在全国所有环境环保相关项目服务过程中未受过生态环境部门的处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检验(检测)机构的承诺函。合同期限内一经发现存在虚假或不实承诺的,投标人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经办人:林小姐、黄小姐,0592-******、******。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