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X001蒋市村至龙虎坳公路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3日
采购合同编号:双峰财采计2025-0059
采购人(全称):******人民政府(甲方)
供应商(全称):******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2、采购计划编号:双峰财采计2025-0059
3、项目内容:本项目为双峰县X001蒋市村至龙虎坳公路建设项目;拟建项目位于井字镇,
路线起于蒋市村荷叶组,止于三石村龙虎组,路线全长4.26km.采用四级公路I类标准设计,路基宽度7m,路面宽度6m.主要工程内容:加铺5cm厚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路面、完善沿线交通安全设施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刘小波
6、联系电话:******
大写:贰佰陆拾壹万伍仟伍佰贰拾贰元玖角柒分。
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每期计量不低于100万元,每次按计量总金额的70%支付进度款,工程全部完成并验收结算后支付至结算价的80%,经审计后付至实际审计金额的97%,余款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付款时乙方需开具增值税专项发票)。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1、服务项起始日期:4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验收主体:******人民政府 。
验收方式: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要求和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履约。
验收标准: 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伍份,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11月5日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李佩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联系人及电话: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
******银行:
帐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