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股权收购项目
谈判采购公告
******有限公司 已根据采购 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谈判采购 方式组织 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股权收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有限公司 开展谈判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股权收购项目
1.2 采购人:******有限公司
1.3 釆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1.4 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100%股权。
2 采购服务名称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标的物: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地为尤溪县辖区内,同时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临时二级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资质有效期在2025年10月31日之后)的100%股权。
2.2 供应商: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全体股东。单一股东的由股东亲自参加投标,多个股东的需委托同一个代理人参与投标,同一企业的全体股东只能作为一个供应商。
3.供应商资格标准:
3.1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文件所述股权的供应商,应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供应商所持股的企业(以下简称“标的物”,以下同)应同时具备以下有效的资质: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临时二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尤溪县辖区内的企业。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有效期应在2025年10月31日之后。
②提供财务状况报告:a.供应商应提供标的物经有资质审计部门审计的投标前一个月末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至少包括******事务所执业资格以及营业执照,审计报告所签署的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财务报告可由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前书面承诺,在标的物交割前完成。
③供应商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当月)税务部门出具的标的物无欠税证明。
④供应商应提供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标的物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供应商应提供在转让股权之前,不存在标的物被相关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罚,而导致被限制或停止承揽业务的书面声明。
⑥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标的物(含股东)不得被列入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基本情况表》、《授权委托书》******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外,还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所持股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基本情况表》到开标会现场。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注: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报价,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标的物公章,原件备查。
3.4******有限公司的施工班组(退出的除外)。
4.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从2025年8月1日08:00起至2025年8月5日18:00(节假日除外)通过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平台使费用300元(包含标书费和平台技术服务费)。
5.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8月6日下午15:30时(北京时间)。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派专人送达,逾期收到、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
6.谈判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8月6日下午15: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有限公司(尤溪县城关镇滨河大道6号闽中经贸大厦一层108)
7.谈判采购公告期限及媒介:
自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公告发布媒介: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
******有限公司
地址:尤溪县城关七五路72号
邮编:365100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城关镇滨河大道6号1513室
邮编: 365100 联系人:小吴
联系电话:******
10、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
网址:******/
联系电话:400-998-0000 、******95-5、******
******有限公司
地址:尤溪县城关镇滨河大道6号108
联系电话:0598-******、******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尤溪支行 |
银行账号:35************65 |
特别提示 |
1、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 2、供应商应以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户向谈判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 ①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②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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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 采购标的一览表
合同包 |
标的物 |
数量 |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
投标保证金 |
服务 要求 |
一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地为尤溪县辖区内;同时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临时二级施工总承包资质(资质有效期在2025年10月31日之后)的企业100%股权。 |
1项 |
300000元 |
6000元 |
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注:1、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2、投标报价包含原股东的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相关税费、登记费、咨询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