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HB-CG-******
2、项目名称:枣阳市2025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30万元(本项目共分四个包,第一包(枣阳市王城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最高限价9.5万元;第二包(枣阳市平林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最高限价9.5万元;第三包(枣阳市琚湾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最高限价9.5万元;第四包(枣阳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项目督导评估)最高限价1.5万元))
5、采购需求:遴选3家专业社工组织分别在枣阳市王城镇、平林镇、琚湾镇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另聘请1家第三方机构承接2025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督导评估工作。(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1、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政府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20日,每天08:30至11:3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
3、方式:现场领取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11月2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枣阳市民主路22号)
五、开启
******有限公司(枣阳市民主路22号)
2、时间:2025年11月24日15:00时(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报名时间内按以下要求现场领取磋商文件
(1)加盖公章的报名表(详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投标供应商为其购买的2025年任意连续3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提供社保平台查询的网页截图(带网址,且网址清晰可见,可供现场查询)或带二维码的社保缴费凭证(加盖公章);
(3)提供本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所列的各项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领取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及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要求及时在枣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yzf.gov.cn/)发布公告,请予以关注。逾期送达纸质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枣阳市民政局
地址:枣阳市书院街25号
联系人:王科长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枣阳市民主路2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工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