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润区医疗卫生能力提升项目二标段工程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唐山市丰润区医疗卫生能力提升项目已由唐山市丰润区行政审批局以 关于唐山市丰润区医疗卫生能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丰审批字[2023]228号(项目代码:2302-130208-89-01-709577)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国有资金占比 0% ,财政资金占比 100% 。
项目建设单位为唐山市丰润区卫生健康局 ,招标人为 唐山市丰润区卫生健康局 ,委托代理机构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唐山市丰润区医疗卫生能力提升项目二标段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28000 万元,实施总投资17900万元项目内容,建安工程费投资15900万元,其中二标段建安工程估算价 7604.35 万元,建设规模:区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与信息化相关的网络系统建设和硬件基础设施采购。
(******居民健康档案调阅系统、医共体业务协同平台、医共体人财物统一管理、便民惠民服务业务系统、基层医疗信息化建设、突发公卫事件防控管理系统、配套硬件及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医院信息化建设,补充信息化建设缺项。未尽以实施过程中招标人设计任务书(含初步设计)为准。具体实施内容以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及深化设计方案为准。
建设地点: ******医院,******居假日社区卫生服务站 。
2.2 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唐山市丰润区医疗卫生能力提升项目二标段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内容(注:不包含医疗设备采购),包括且不限于完成以下内容:
(1)本项目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变更及现场洽商内容等的技术把关、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等工作直至达到工程验收要求等相关服务;
(2)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及方案深化设计范围内的区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与信息化相关的网络系统建设、安装、调试、试车、验收和设备(含硬件基础设施采购)供货、运输、卸货、保管,以及和本系统工程相关的技术服务(含深化设计、编制运行手册和维护手册、人员培训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工程结算、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服务、提供备品备件;
(3)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确定是承包范围中应该有的,均应由中标人负责提供,按招标人要求时间将所需项目补充完整,且不增加招标人费用;
(4)本项目按经批准的建安工程费的最高投标限价进行限额设计施工(实施),根据招标人要求和限额进行设计、组织项目实施,因中标人原因导致超限额情况,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费用并完善项目,招标人不予增加任何费用。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7419.47万元。
2.3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包含设计周期)。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4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②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③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根据《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换证后为二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资质。 (√不接受“资质预警 ”或“资质异常 ”企业投标)
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中“附件:国发[2021]7号文件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的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提供的资质证书应符合上述文件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3 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 确定承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 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个;
3.3.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 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 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4 其他: 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 。
√3.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 应提供);
√3.5 自 2020 年 10 月 01 日以来(设计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时间为准,施工业绩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其他验收资料等的时间为准)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①投标人如果独立投标,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同时提供设计 施工业绩;②若为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独立或联合体设计方)或设计业绩、施工单位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独立或联合体施工方)或施工 业绩。
注:1.类似业绩指含建筑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的一个项目或者也可以按资质分类分别提供建筑工程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项目。
2.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或信息化系统工程的实施业绩。
□3.6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 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专业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3.8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电气注册工程师 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 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建筑工程部分施工总承包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子与智能化部分施工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 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 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 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 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 加本次投标;
√3.11 拟派项目经理自2020年10月01日以来(设计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时间为准,施工业绩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其他验收资料等的时间为准)担任过至少一项包含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的建筑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或信息化系统工程的实施业绩。
(三)其他
√3.12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5 年 01 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 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4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 ”手续;
√3.15 ①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③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落实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施工企业:建筑业;设计企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④******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⑤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1 月 24 日 17 时 00 分,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bggfwpt/)获取招标文件;
4.2 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bggfwpt/)获取。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 (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2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至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bggfwpt/)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bggfwpt/)向******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王莉莉 ,联系电话:0315-******;******。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唐山市丰润区建筑业管理所
电话: ******
电子邮箱: ******
9.其他公示内容
按照冀数政规〔2025〕1号文件工作要求,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和远程异地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bggfwpt/)”完成注册登记手续。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得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CA数字证书办理:本次招标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河北省CA证书互认平台任一家CA(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文件。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8-2981;山西CA:400-653-0200;联通CA:400-012-6067;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CA证书业务办理链接******:8181/#
本项目招投标全过程为网上招标、投标、开标、评标,投标单位应实时关注本项目的电子平台的招标、投标、开标、评标等情况。************委员会要求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及规定的时限内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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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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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唐山市丰润区卫生健康局 ,通讯地址: 唐山市丰润区光华道191号;联系人: 果连明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唐山市丰润区建华小区A座5楼 ;项目负责人: 张艳秀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王莉莉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