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渭新城批而未供(已完成征收)土地的前期开发工作 (姬家村二组北侧储备土地环境整治)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RKZB-2025-011001/I************001)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11月17日
一、评标情况
泾渭新城批而未供(已完成征收)土地的前期开发工作 (姬家村二组北侧储备土地环境整治):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39元,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0日历天。
******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0元,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0日历天。
******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3元,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0日历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豆金金【证书名称:注册建造师一级;证书编号:陕************】;
******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詹金红【证书名称:注册建造师二级;证书编号:陕******7644】;
******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程永胜【证书名称:注册建造师二级;证书编号:陕******1844】;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
******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
******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有限责任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3.3 相关证明材料;3.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1。
三、其他
(1)公示期:2025年11月14日-2025年11月17日。
(2)公示媒体:西安市综改试验区国企招标集采交易平台(招采通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四、监督部门
******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部及纪检室;
五、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渭阳一路159号
联系人:武工
联系电话:029-******
电子邮件: /
******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未央路303号保利中达广场2207室
联系人:刘梦妮
电话:******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