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南县鹿城镇2024年度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项目(鹿城镇阜西村、鹿城镇赵庄村) 的澄清修改公告
一、项目名称:阜南县鹿城镇2024年度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项目(鹿城镇阜西村、鹿城镇赵庄村)
二、项目编号:FN2025GC0016-1
三、首次发布时间:2025年4月14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1.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4.招标文件的获取”内容第4项“(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8:00-11:30,下午 14:30-18:00 )拨打 ****** 。”修改为“(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8:00-11:30,14:30-18:00 )拨打 ****** 。” 2.招标文件第三章重点评审表中“标人技术团队力量;为本工程配备的工程管理人员情况,只需提供人员数量、职称组成(如中级多少名等)及岗位(如施工员多少名等),无需提供具体人员名单及社保(具体人员名单在签订合同前提供)。”修改为“服务保障;根据本项目施工地点,分析本单位承担该项目保障及时服务的能力,具体包括设备、材料、机械的供应保障能力,施工队伍组建的稳定性和及时性,项目管理团队的整体素质,项目投入使用后的维护和服务。” 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3.5中“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除外,其余人员每次缴纳违约金0.5元人民币,擅自离开施工现场达到3次,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修改为“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除外,其余人员每次缴纳违约金0.5万元人民币,擅自离开施工现场达到3次,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招标人(签章)
日期: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