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局新乡县******学校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建设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学校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建设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新乡县政采竞谈-2025-73 /(县区)2025TPDL 228号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1月3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1月11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 新乡县政采竞谈-2025-73-1 | 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施工及质保期内保修。 | ******有限公司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北路88号建业枫林上院1号楼5层501号 | ******.73 | 元 |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 1 | ******体育局新乡县******学校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建设项目 | 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施工及质保期内保修。
| 240天 | 宋立军 | 豫************ | |
******委员会成员名单:
贾宪武(采购人代表)、汪风英-(经济类-工程造价)、邓莉-(技术类-文教、卫生、音乐、体育等公益设施建设工程)
四、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代理协议签订为准。
收费金额:一标段1万元。
五、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结果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财政局:037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体育局
地址:新乡县商务中心2号楼
联系人:朱慧琳
电话:******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新乡市卫滨区姜南小区11号楼3单元2号2楼
联系人:张龙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系人:张龙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2025 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