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G235郎溪县开发区至十字镇段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期一标段)(项目编号:LXX-GC-GK-******)作如下答疑澄清,请各投标人按澄清内容执行:
一、现对本项目合同估算价作如下澄清:合同估算价17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元,设计费固定费用******元,暂列金******元。
二、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全线的施工图设计内容,G235县开发区至十字镇段项目,起点位于G235与******中学西南侧同S338规划路线平交,至香樟园东北侧接现G235形成Y型交叉,路线全长约13.8公里”调整为:“自起点起,长度9公里的施工图设计内容,起点位于G235与县开发区歌场路交叉口,路线总体呈南北走向,下穿在建的长高高速,沿城区西侧的凤飞路规划路段,详见初设文件”。百度网盘链接: ******/s/1h9isWY8a3aItBMWg3v5Bhg?pwd=nnwt 提取码: nnwt
三、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5.3项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BM/)修改为: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BMWebSite/),招标文件中与上述内容不一致以此答疑变更公告为准。
四、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等其他内容均不变。
五、此答疑澄清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特此补充说明,请各潜在投标人知悉,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郎溪县交通运输局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