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人造石原材料(大理石石米)项目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和《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评函【2016】94号)等相关反馈规定,现对建设项目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人造石原材料(大理石石米)项目
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石井镇院下村新街右起362、362-1、362-5(石井镇滨海石材加工集中区)
******有限公司拟在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石井镇院下村新街右起362、362-******有限公司拟已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生产、加工、销售:人造石、石板材、荒料石、石材工艺品、水泥制品、玻璃制品;复合装饰材料、复合材料技术开发;销售:建筑材料、金刚石工具、金属粉末;研发石材机械;市场摊位出租及物业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普通货物代理(不含运输及快递);房地产开发;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年产2万吨人造石原材料(大理石石米)项目。项目工作天数300天,日工作时间8小时,年产2万吨人造石原材料(大理石石米)。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魏成峰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表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详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表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携带身份证前往建设单位查阅纸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