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002001Z09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10-22 09:00:00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9月9日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95,275,85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2025-10-22 09:00:00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恢复周宁县城区污水提质增效及污水处理厂、管网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运营一体化)招投标活动以及继续中标候选人公示的通知 致本项目各投标人: 周宁县城区污水提质增效及污水处理厂、管网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运营一体化)于2025年10月22日在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开评标,2025年10月23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1月3日。2025年10月27日收到投标人对评标结果的异议,并于当天发布暂停招投标活动的通知。 招标人于2025年11月10日对投标人异议内容作出答复,现恢复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继续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顺延至2025年11月17日止。 特此通知。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1月10日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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