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发改审批〔2025〕73号
******改革局关于景洪市机场路景观绿化、亮化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的批复
******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景洪市机场路景观绿化、亮化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的请示》(景建报〔2025〕182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云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云政规〔2020〕3号)文件精神,经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景洪市机场路景观绿化、亮化提升改造工程
二、项目代码:2109-532801-04-01-251329
三、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局
四、项目建设地点:景洪市城区
五、项目建设性质:改建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分布在机场路、勐海路两条路,其中改造主线南起于景洪市机场转盘,经铁路框架桥隧道、海龙环岛,北止于景洪客运南站勐泐大道十字路口,长度约4.4Km,副线包括勐海路海龙转盘北至宣慰大道段,长度约1Km,勐海路景洪客运南站东至新大桥段,长度约2.3Km。道路设计时速60公里/小时,红线宽度为18~21.5m。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景观绿化、亮化提升工程、道路、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等。
七、投资估算与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7800.28万元。资金来源:拟争取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
八、项目建设年限:项目建设期9个月。
九、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规定,该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属于公开招标范围,其招标活动必须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严格按照核准的招投标方案做好招投标工作。
十、项目建设过程中选址发生变化、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以及技术标准等发生重大变化,需对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内容进行调整的,项目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原审批机关提出调整申请。
接文后,请按照修编后批复实施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有关基建手续,履行保障农民工工资制度,争取工程早日建成投入使用。
附件:招标方案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1月13日
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1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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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案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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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景洪市机场路景观绿化、亮化提升改造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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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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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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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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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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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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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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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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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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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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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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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及说明: 该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属于公开招标范围。其他建设内容,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规定的,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审批部门盖章 2025年1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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