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汶川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居环境******服务中心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汶川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性与民主性,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
******居环境。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及收费管理活动。
(二)明确了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定义和征收原则。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指将生活垃圾从投放点运往处置场所进行无害化处理所产生的收集、运输和处置费用。征收遵循“谁产生、谁付费”原则。
(三)明确了收费性质、定价权限及资金用途。生活垃圾处理费为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政府定价,专项用于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
******税务局负责征收,并可委托代征。对不同类型缴费对象的应缴数复核工作进行了分工。
(五)规范了征收与资金管理。要求规范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
(六)规定了减免政策。对特定困难群体、歇业空置单位及个人、受季节性影响的住宿业等情形明确了减免规定。
(七)明确了法律责任与监督机制。对未按规定缴费、阻碍执行职务以及征收管理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规定了相应法律责任,并要求公开收费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八)明确了施行日期与有效期。本办法计划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二、征集意见时间
根据《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
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为 30日,自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2月5日。
三、意见反馈途径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并请注
明联系方式和反馈单位。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电子邮件:******。
******服务中心(地址:汶川县威州镇树人大楼511),请在信封上注明“垃圾处理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特此公告。
******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