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武夷名仕园1#楼装饰装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项目二次招标补充通知(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删除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 第17.4.1条付款周期“注:(1)工程款支付以经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及发包人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的施工图预算价格为依据,承包人与发包人完成正式施工图工程量核对并签订补充协议前,承包人每月上报合同已完成工程量,经监理单位、发包人审核已完成合格工程量,每月进度款按当月经核定合同内(不含有效签证)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的65%支付。”相关条款内容。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作为南平武夷名仕园1#楼装饰装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项目二次招标(招标编号:E************002)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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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