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云和湖度假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支撑配套项目—瓯江诗路文化体验点及旅游码头建设工程(EPC O)总承包
招标文件第一号补遗书
致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0.3项,招标人******有限公司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补充。鉴此,发布第一号补遗书。本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网(******/)上下载、查阅,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第一号补遗书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元,“设计”最高投标限价366000元,“施工”价格清单合计最高投标限价******元;
二、原招标文件概算投资金额进行调整;
三、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中增加“(3)联合体投标的,除明确要求相应企业或人员盖章签字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即可。”;
四、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中,安全负责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须牵头单位拟派)由“具有有效期内的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修改为“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工程领域(行业类别代码):水运工程(S)”
五、补充上传工程量清单;
六、原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补充清单表格格式;
七、以上修改部分,招标文件其他相应章节作同步修改;
八、补充上传修改后的初步设计文本;
九、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
十、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时间:2025年11月14日
附件下载:
变更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