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教育城域网运行支撑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泰山区教育城域网运行支撑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项目编号:SDGP************00077 公共资源项目编号:TS-ZC-******-01 3.预算控制价(最高限价):246.53万元。 4.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泰山区教育城域网运行支******学校接入服务、安全运维管理区建设服务、专线链路等基础建设。旨在通过本项目建设,加强泰山区教育城域网的网络安全建设,实现市区城域网的互通,泰山区区属教育单位的全局互通。本次采购项目的服务内容清单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6.项目建设期限:合同签订并生效后60天内完成服务所需的建设工作。 7.服务期限:建设工作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提供12个月运营维护服务。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严格落实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10号、财库〔2017〕141号及其他有关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依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本项目为“信息传输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有效的经营权凭证,具有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和售后能力; ******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③为本招标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1日 2.地点: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供应商)须在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8081/)进行获取采购文件。 3.方式:投标人(供应商)须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投标人(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8081/)投标人(供应商)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各投标人(供应商)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采购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窗口综合服务电话******;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远程异地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4.售价:0元。 四、递交投标文件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网上开标、网上评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仅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若因投标人操作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成功解密,后果自负。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发布媒介: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二)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书面投诉。满足书面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书面投诉书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及时答复。 3.******服务中心,联系电话:******。 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经理,电话******; (三)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了解相关政策。 (四)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投标人(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后期因项目取消和终止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体育局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委区政府院内 联系人:徐主任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北上高大街85号D座1901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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