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岱山风电场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
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新邵岱山风电场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
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邵阳市雪峰南路
邮编:422000
联系电话:073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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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新邵岱山风电场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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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湖南省新邵县坪上镇、寸石镇、严塘镇、酿溪镇、雀塘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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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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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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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为保证新邵岱山风电场项目的顺利投产,满足该风电场电力外送的需要,需建设新邵岱山风电场项目 110千伏送出工程。新邵岱山风电场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起于岱山风电场110kV升压站,止于柳山220kV变电站。线路全长约26.5km,单回路长度约25.5km,双回路长度约1km,均为架空布设。工程计划于2025年12月开工,2026年5月建成投产。总投资为41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67万元,占总投资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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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1.施工期噪声 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并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管理;应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居民的影响;******居民点影响;沿途禁止鸣笛和减缓车速等;夜间不开展施工活动。 2.施工期扬尘 施工时先设置拦挡设施,线路附近的道路在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居民生活区时,保持低速行驶,控制扬尘污染。 3.施工期废水 在施工区域布设沉砂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尽可能回用。施工人员租用周边民房,不设施工营地,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民房内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减小施工期废水对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施工车辆清洗废水经收集、沉砂、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4.施工期固体废物 建筑垃圾、间隔扩建工程产生的余土,应在指定处堆放并及时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处理。施工场地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每日施工结束后由施工人员带离施工现场,送至就近垃圾站处理处置。在经济作物及农田区施工结束后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 5.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 塔基施工时,建设单位应圈定施工活动范围,施工结束后,尽快清理施工场地,避免对周边区域植被造成破坏;施工前按规定办理林地手续和林木采伐手续;塔基施工开挖时应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注意表土保护,施工结束后按原土层顺序分层回填,以利于后期植被恢复;线路跨越林区时,尽量采用高塔跨越,最大限度地减少林木的砍伐量,保护线路沿线的生态环境。做好施工期间野生动物保护措施,严禁施工人员抓捕鸟兽、捡拾鸟卵。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1.电磁环境: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磁场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制》(GB8702-2014)中规定的4000V/m、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制要求。 2.声环境影响:线路沿线噪声敏感目标声环境质量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相关标准要求。 (三)运行管理和宣传教育 1.对当地群众进行有关电磁环境宣传工作。 2.建立各种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3.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 4.工程建成后需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