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巫溪县G347、G242、G541国道桥梁安全防护能力提升工程已由******委员会 以巫溪发改发〔2025〕11号(项目代码:2501-500238-04-01-429859)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委员会以溪交发〔2025〕9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事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车购税、市级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安子坪桥、柚子树桥、大坪桥、凤凰桥、后坪坝桥、双溪桥、朝阳桥、黄家包桥、庙溪一号桥、神麂坪桥、安子沟桥。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桥梁安全防护能力提升包含安子坪桥、柚子树桥、大坪桥、凤凰桥、后坪坝桥、双溪桥、朝阳桥、黄家包桥、庙溪一号桥、神麂坪桥、安子沟桥等,设计标准及路基宽度按照老路既有技术标准及宽度执行。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241.2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210.99万元
2.4 招标范围:巫溪县G347、G242、G541国道桥梁安全防护能力提升工程施工设计图、施工图说明等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工程量清单等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4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节点工期要求: /
2.6 其他: /
2.7. 政府采购工程
2.7.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的规定,故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要求。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招标人: | ******事务中心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龚老师 | 联系人: | 周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银行: | ******银行: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