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有限公司销售业务商品类供应商入库增补入库遴选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框架协议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有限公司销售业务商品类供应商入库增补入库遴选项目
??? 标段名称:1标段/2标段
1.2采购编号:G************9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4采购内容及范围:
******有限公司的销售业务商品: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类、办公家具类、生活电器类、厨房设备类、生活用品类、服装类、福利物资类等各类商品。各标段划分情况详见如下:
标段名称 |
商品类别 |
商品明细 |
1标段 |
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类 |
包含办公耗材、电脑、打印机、会议设备等。 |
办公家具类 |
包括办公桌椅、会议桌椅、文件柜、生活家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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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电器类 |
包含空调、洗衣机、电视机等生活电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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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设备类 |
包含厨房设备、厨房杂件、定制设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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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用品类 |
包括床单、被套、客房定制布草、客房清洁用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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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类 |
包括配饰、鞋子、日常服装、职业商务装、运动户外服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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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标段 |
福利物资类 |
包括节令礼盒、粮油米面、家洁日化、劳保用品等。 |
1.5采购预算:100万元
1.6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7年7月31日。??
1.6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标准。
1.7入围中标人及最终供应商确定:本次采购按两阶段确定最终供应商,即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并分别签订框架协议,第二阶段按实际采购需求从入围供应商中通过招标、询比、谈判、竞价等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1.8其他:采购人每年对入围供应商的工作进行考核,采购人有权将考核不合格的供应商从库中剔除。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 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2.1 款、2.2款规定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3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2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2个标。
2.4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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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ebidding/)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8月2日至2025年8月7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2日0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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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发布公告的媒介
??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6.评标办法
本次采购办法采用合格制。
7.其他
采购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采购预备会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23楼
联系人:史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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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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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交投纪委派驻纪检二组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湖北国展中心东塔23楼
联系人:李主任
电话:******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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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名称 |
资质要求 |
1标段 |
同时具备: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所供商品的合法销售资格(提供《销售资格承诺函》); ③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
2标段 ? |
同时具备: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如供应商提供商品为食品的,需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③具有所供商品的合法销售资格(提供《销售资格承诺函》); ④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
注:
1、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的变更记录复印件。
3、供应商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销售资格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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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名称 |
业绩最低要求 |
1标段 |
近3年独立完成过一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类似销售业务商品类供货业绩。(类似销售业务商品类供货业绩是指合同供货内容须包含办公用品、办公电器类、办公家具类、生活电器类、厨房设备类、生活用品类中一项或多项采购内容) |
2标段 |
近3年独立完成过一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类似销售业务商品类供货业绩。(类似销售业务商品类供货业绩是指合同供货内容须包含福利物资类的产品) |
注:
1、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若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工作内容或技术指标,应由签订该合同协议书的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2、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3、近3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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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名称 |
企业信誉要求 |
1标段、2标段 |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 |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供应商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无需提供网页截图等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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