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达县翁达镇明达村甲斗寨滑坡治理工程的招标文件
2025-04-18 10:06:06
招标项目编号 | ************4001 | 标段(包)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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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90 |
色达县翁达镇明达村甲斗寨滑坡治理工程项目(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补遗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变更为:1、工程量清单中项目名称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项目名称为准。2、工程量清单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项目名称除外)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3、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提供的业绩、人员职称等证件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并无条件配合招标人进行真实性核查,如提供虚假资料,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给予相关处罚。4.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需提供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5、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若为退休人员应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材料、劳务合同,无需提供养老保险证明。6、针对涉及地勘单位改革的单位,人员社保缴纳等相关情况,可由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相应文字材料予以证明或说明。7、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证书的取得时间及四川省政府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市场信用评分数据记录时间截止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8、安全员只需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级证书)并且须附该人员在企业所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查询情况结果的网页截图。9、“评标价算术平均值”是指在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85%-100%(均含本数)的所有投标人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评标价低于其85%或高于其100%的不得纳入“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计算。评标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85%的不因此直接废标,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直接作废标处理。
二、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色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0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