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铜梁区涪江流域及小安溪流域12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尾水治理项目已由******委员会以******发改委审〔2024〕1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业主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安溪镇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铜梁区安溪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建污水提升管道约145m,管径De110,新建闸阀井1座,排气井1座,泄水阀门井1座;污水工程设计内容包括新建污水管网总长为约154m,其中De90-PE100约64m,DN200-6mm-排水铸铁管约90m,新建检查井5座,跌水井消能井2座,普通跌水井1座,八字式排水口一座0管道。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36.385760万元
2.4 招标范围:铜梁区涪江流域及小安溪流域12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尾水治理项目(安溪镇)施工图所示范围,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铜梁区涪江流域及小安溪流域12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尾水治理项目划分为十二个标段:白羊镇标段、安溪镇标段、大庙镇标段、石鱼镇标段、福果镇标段、高楼镇标段、二坪镇标段、庆隆镇标段、华兴镇标段、水口镇标段、土桥镇标段、西河镇标段。
2.7 其他:/
3.1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3.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方式一: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4.投标人资格要求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无;
4.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铜梁区)(******/tongliangweb/)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5.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铜梁区)(******/tongliangweb/)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5-05-05 23:59:59(北京时间)前。 5.3招标人应于2025-05-07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铜梁区)(******/tongliangweb/)发布澄清。 6.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5-26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6.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铜梁区)(******/tongliangweb/)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标人: | 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局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街道白龙大道374号 | 地址: | 重庆市铜梁区淮远古韵南街182号 |
联系人: | 胡老师 | 联系人: | 王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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