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云台路至璧青路连接段森林防火通道工程路堑支护抢险救灾工程随机抽选承包商公告
项目编号:BSCX-2025-0866
1.发包条件
******街道云台路至璧青路连接段森林防火通道工程路堑支护抢险救灾工程,经区交通运输委认定,区政府同意,将该工程纳入抢险救灾工程,同步办理立项手续和确定承包商,建设资金来区级财政资金。项目单位为:******办事处。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按照《璧山区限额度以下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备选承包商随机抽选办法》(璧发改﹝2021﹞466号)在我区已组建的璧山区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备选承包商名录库中进行随机抽选承包商。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项目概况:******街道云台路至璧青路连接段森林防火通道工程路堑支护抢险救灾工程发包金额暂定为:******元。
2.2工程内容:分为A、B治理段,每段分左右两侧各4处挖方岩质边坡;边坡高约8~33.8米,治理长度约785米,治理面积约13360平方米,采取“拱形骨架+锚杆格构梁+综合截排水”方式等。
2.3******街道云台路至璧青路连接段森林防火通道工程路堑支护抢险救灾工程施工设计图》的内容。
2.4对设计图纸不明确的内容,按实际现场确定的为准。
2.5实施地点:******街道塘坊社区和石河社区。
2.6计划工期为: 60日历天。
3.承包商资格要求
3.1承包商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已进入璧山区限额以下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备选承包商信息库。
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公路工程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不能在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并以参选人单位入库备案。
3.3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应具有公路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以参选人单位入库备案。
4.有关资料的获取
4.1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璧山区子网站—其他交易——招标信息栏目(******/bishanweb/)下载项目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承包合同样本等资料。
4.2如有疑问,请在 2025 年4月28日17时 00 分前向项目业主单位提出,项目业主单位按规定处理及答疑。
5.抽取时间及地点
5.1抽取时间: 2025 年4月29日14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街道铁山路1号附6******服务中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璧山区子网站—其他交易——招标信息栏目(******/bishanweb/)上发布。。
7.中选通知书领取时间及地点、联系人和电话
7.1本项目于 2025年4月29日抽取结束后,请中选人于 2025 年4月30日17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按《重庆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重庆市城乡建委渝建发〔2013〕1号的规定)完成该项目管理人员的组成。并将名单提交项目业主单位后领取中选通知书(注:未在规定时间内执该项目的管理人员名单在规定的地点领取中选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
7.2中选通知书领取地点:******办事处;联系人:刘书利;电话:******
8.工程款支付
8.1结算原则:
1******办公室发布的《璧山区政府投资项目计价原则(2024年第1期)》(璧公管办〔2024〕2 号)中有全费用单价,按全费用单价执行,对全费用单价有价格幅度的平基土石方(含清表)、机械凿打石方、机械旋挖成孔(干作业)价格按最高价与最低价的平均价执行。按照竣工图或签证确定的工程量乘以相应的全费用单价并总价下浮5%确定该部分分部分项工程结算价;
2.对除璧公管办〔2024〕2 号计价原则全费用单价以外的工程费用根据竣工图或据实签证资料按《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3830-2018)、《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3832-2018)、《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3833-2018)及相关配套文件计算并总价下浮5%进行结算,其中:
(1)工程结算的相应配套文件执行到2025年5月1日以前发布的文件。
(2)材料价格:材料市场价格首先执行区住房城乡建委按《璧山区政府投资项目计价原则》的要求发布的《关于发布2025年4月主要材料价格信息的通知》中的材料价格;缺项的材料价格再执行2025年5月《重庆工程造价》公布的璧山区主要材料信息价;再缺项的材料设备价格按经项目业主核定的市场价格进行确定。材料价格按以上方式确定后并按相关规定计算材料费。以上材料价格均为工地价,不另计采购及保管费。
(3)人工价格:人工工日单价按101元/工日执行。
3. 对无前述定额套用的签证费用据实进行结算。
4. 最终结算金额=1+2+3******财政局审核确定的金额为准。
8.2工程款支付办法: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暂定金额(下浮后的)50%,竣工验收合格(资料移交)支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不含增减工程量部分)价款80%(但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80%);经结算审核出具报告,支付至本工程审定金额的97%,余下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24个月)满后按规定无息退还。
8.3************银行基本账户,并提供完税证明。如有合法分包的,其价款的支付也支付至承包人基本账户。
9.农民工工资担保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前按规定在璧山办理农民工工资专户,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具体参照(璧建发〔2018〕86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办理。
10.监督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委员会
联系人:代老师
电话: ******
11.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办事处
地址:******街道中大街225号
邮政编码:402760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2025年4月28日
特别提示:
本项目抽取过程中,如有单位、领导干部以及纪检监察对象存在徇私舞弊、******服务中心1号楼222室,举报电话: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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