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第三十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工地扬尘监管不力,督察组抽查28个在建工地,发现17个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百”不到位。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不到位。
二、责任单位
梁溪区委、区政府
三、验收单位
******建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市政园林局。
四、整改目标
完成17个扬尘防治不到位的问题点位现场整改工作。做好重污染天气期间工地应急响应。
五、整改时限
2025年6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一)推动问题整改。根据行业管理和部门职责分工,推动梁溪区涉及的6个问题点位完成整改,落实工地扬尘治理措施,日常在建施工项目配备围挡、雾炮喷淋等抑尘措施并开启使用,未施工项目落实裸土覆盖措施。
(二)落实举一反三。梁溪区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生态环境保护”原则,以督促落实扬尘污染治理“六个百分之百”为核心,落实无锡市年度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和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常态化做好建筑工地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三)加强执法监管。梁溪区进一步统一建筑工地生态环境保护违法违规行为的限期整改、违法移交、行政处罚的相关规范标准、执法尺度,避免以整改代替处罚。
(四)落实应急响应。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通知,及时部署做好建筑工地错峰、减排工作,形成年度建筑工地减排清单和推荐申报豁免工地清单,对年度推荐豁免工地建立动态调整和适时清退机制。
七、整改完成情况
(一)梁溪区6个问题点位已落实扬尘污染治理“六个百分百”要求,问题整改到位。
(二)梁溪区落实无锡市年度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和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及时响应重污染天气应急通知,部署做好建筑工地错峰、减排工作。
对照无锡市整改方案要求,梁溪区涉及相关问题已按期完成整改,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13日)反映。
监督电话:******
电子邮箱:******
中共梁溪区委 ******人民政府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