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人民政府闫庄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嵩县政采谈判(2025)0007号-1 | ******人民政府闫庄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计项目 | 599150 | 599150 | 是 | 599150 |
此************居房,以现代风格及民国风格为主调。历经岁月洗礼,不少建筑立面************居民生活品质与城镇整体气质。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5.4 项目地点:嵩县闫庄镇
5.5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2.2根据洛采购[2021]4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 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2)供应商须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建筑)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在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和2024年5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社保中心网页截图为准)
(4)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中,具备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造价专业设计人员具备国家相关专业注册证书及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并提供2024年5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社保中心网页截图为准)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在 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 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 实性;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2.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财政局
******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