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学院西区四栋教学实验楼屋面防水及室内顶面改造(2025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5-664
2、项目名称:******学院西区四栋教学实验楼屋面防水及室内顶面改造(2025年)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2065667.06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豫政采(2)******-1 | ******学院西区四栋教学实验楼屋面防水及室内顶面改造(2025年)项目 | ****** | 2065667.06 | 是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学院西区2号实验楼A区、西区4号教学楼及配楼、5号教学楼、6号教学楼及配楼。改造内容为:5号教学楼主体屋面采用轻钢结构坡屋面防水体系,拆除原保温隔热层后,新建轻钢坡屋面(约900㎡)防水体系。其余三栋建筑(含5号楼楼梯间屋面)沿用成熟的卷材防水工艺(约4000㎡),拆除屋面原防水层等内容,重新施工新的屋面防水系统。此外,项目还包含四栋建筑室内顶层约3400㎡的顶面铲除粉刷及走廊吊顶更新。具体改造面积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本项目的最高限价含暂列金额30000元。
5.2.采购内容: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5.3.工期:45日历天;
5.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5.5.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并办理移交之日起5年;
5.6.建设地点:******学院龙湖校区。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至约定内容完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信用情况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响应。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承诺书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截图需显示公司基本信息、出资人或股东信息、主要人员信息。
3.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为中小企业。
说明:
①投标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视为中小企业。大型企业提供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视同为小微企业。
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即为中小企业。
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视为中小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8月07日至2025年08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凭CA密钥市场主体登录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网上提示下载采购文件及资料;供应商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08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六)-5。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不见面开标大厅入口,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及递交纸质投标(响应)文件,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文件确定的截止时间前,登录河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2.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
3.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支持脱贫攻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4.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的规定,以预算金额为基数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5.本项目现场施工管理为项目经理实名制,项目经理务必到现场真实履职。未对项目经理提出其他相关要求,投标人应保证项目经理到现场真实履职。如项目经理不能到现场真实履职,发包人随时终止合同,扣除投标人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发包人保留向投标人索赔的权利。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学院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龙湖祥和路1号
联系人:薛老师
联系方式:03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1188号置地广场3号楼12层63号
联系人:郑亚 申越
联系方式:****** 0371-******-8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亚 申越
联系方式:****** 0371-******-801